[香港傳媒]

法官疑港台默許員工詐騙


法官疑港台默許員工詐騙
前助理節目主任挨告 辯稱申領開支上司知情

【世界日報香港訊/2008.06.07】香港電台前助理節目主任曾月娥詐騙港台11萬多元稿費,早前被裁定罪成,6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18個月、緩刑兩年。法官指出,辯方的求情內容顯示,港台對9A表格之正確運用並無嚴格規管,管理層亦無查證確認,惟上級包括署理副廣播處長戴健文等對此卻一無所知,令人懷疑事件是在部分管理層半默許下進行。至於曾月娥就其作供內容出爾反爾,法官表明執法部門會決定是否跟進。  詳全文»

第一財經日報:收購TVB內地資本入香港文化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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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30/第一財經日報/作者為香港資深傳媒人】  詳全文»

香港報紙:港臺“同志.戀人”節目案裁決是開放社會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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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0/愛白網】58日香港高等法院就香港電臺同志.戀人節目中的同性戀者所提覆核案作出裁決後,香港媒體紛紛對本案進展作出報導和評論。  詳全文»

港高院下令廣管局撤回對港台同性戀節目強烈勸喻


【2008.05.08/亞洲時報在線】

香港高等法院今日(8日)以限制言論自由和歧視同性戀為由,下令廣播視務管理局撤回就香港電台節目《同志.戀人》,對港台發出的強烈勸喻。

一名男同性戀被訪者就《同志.戀人》播出後,港台被廣管局發出強烈勸喻,提出司法覆核,指廣管局的做法越權、違反言論自由及性傾向歧視。

法官夏正民在判詞中說,廣管局的決定只基於節目是關於同性戀,是歧視同性戀,限制言論自由。  詳全文»

毋須迴避與歧視 正確認識同性戀


【2008.05.09/香港明報】 

【明報專訊】廣播事務管理局認為港台節目《鏗鏘集》一集有關同性戀的紀錄片《同志‧戀人》,有違「業務守則」,予以「強烈勸喻」,有同性戀者就此提
請司法覆核,高院法官夏正民判決覆核得直,推翻了廣管局的「裁決」。這次判決,並非同性戀或其支持者的勝利,而是捍衛言論自由的勝利和反對性傾向歧視的勝
利。  詳全文»

戰廣管局「同志」獲勝訴


【2008.05.09/香港大公報】


圖:港台因播出以同性戀為題材的節目而遭廣管局「強烈勸喻」

【大公報訊】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題為《同志.戀人》的節目於2006年中在電視播出後,廣管局指節目內容偏袒同性戀者,不適合在合家歡時間播放,並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及後,節目中一名男同性戀受訪者不滿裁決,興訟高等法院進行司法覆核,昨獲勝訴且得訟費。高院法官夏正民指出,該節目的內容持平無偏頗,夏官亦批評廣管局的決定是歧視同性戀者,限制了言論自由,下令廣管局撤銷對港台的「強烈勸喻」。  詳全文»

《鏗鏘集》“同志.戀人”節目覆核案:香港高等法院裁決廣管局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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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8/愛白網】  5 詳全文»

言論審查入侵香港法律界 述西藏文章遭撤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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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8/自由亞洲電台RFA/記者楊明娟 報導】自由亞洲電台RFA報導,一篇原定刊登在香港律師會官方刊物上、論述西藏自決權的文章,25日被該刊編輯部門以敏感為理由撤銷刊登,引起各方對言論審查入侵香港法律界,表示憂慮。  詳全文»

民主派支持民間電台復播 決爭取言論自由


【2004.04.20/希望之聲】

遭港府控告非法廣播的民間電台4月20日復播,出席嘉賓皆表明繼續以公民抗命方式爭取言論自由,不擔心會被拘捕。電訊管理局則聲言如果證據充分,將會作出檢控。

口號:開放大氣電波,容納民間電台,政府責無旁貸。  詳全文»

大氣電波 開放不開放


【2008.04.02/香港明報/文﹕關詠賢】

【明報專訊】自 1991年新城電台開台以後,廣播事務管理局再沒有發出新的電台牌照。早年當紅的「烽煙節目」( phone-in)主持、人稱「鄭大班」的鄭經翰決定自組公司,並申辦 AM頻道電台,有關申請于 2008年 3月 17日結束公眾諮詢,姑勿論申請是否成功,也為本港廣播史寫下一頁。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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