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傳法草案
【傳播論壇】聰明的管制者,如何制定聰明的法案?--觀察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進程
Posted 四月 14th, 2008 by ishtar0119【2008.4.14/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洪貞玲撰】
第一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去年九月提出「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這份備受關注的草案在四月初遭上級機關行政院退回,回到原點。據報載,行政院退回理由,主要是考量草案整合諸多通訊傳播法案,從垂直管制改為水平管制架構,影響甚鉅,所以應該再行斟酌,採漸進方式分階段進行。 詳全文»
行政院給了NCC一巴掌 退回通傳管理法草案 建議漸進分階段修法並納入產業輔導獎勵措施
Posted 四月 11th, 2008 by vehicle
【2008.04.09╱電子時報/記者鐘惠玲/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正處於看守期,而該會先前全力催生的通傳管理法草案,卻在近日遭行政院退回,認為草案對於相關產業衝擊頗大,應該再周延考量。NCC對於被退回的結果並不意外,表示既然其他部會提出不同意見,就會再好好研究看後續如何處理。
詳全文»
請NCC規劃一部完善的媒體政策與法律
Posted 十一月 27th, 2007 by yuting【2007.11.27/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編輯室/撰】
近日來,有關台灣傳播媒體的產業發展,尤其廣電事業部分,有喜有憂。先談喜事,則恭喜公視「危險心靈」與中視「白色巨塔」,以及其他公廣與商業媒體多個節目獲得第42屆金鐘獎殊榮。尤其「危險心靈」與「白色巨塔」的獲獎,以及此二節目來自於收視率量的反應,以及閱聽人直接的質性反應上,在當今台灣整體媒體產業普遍被認為困頓與過度競爭的惡劣環境下,極具特殊的歷史與經濟意義。 詳全文»
通傳法 媒改團體提5大質疑
Posted 十一月 21st, 2007 by telshl【2007.11.21/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舉行「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第二次公聽會,媒改團體提出五大質疑,包括反對刪除徵收業者「特種基金」、反對不當開放外資、反對取消跨媒體經營限制、反對降低業者違法罰鍰、反對刪除本國自製節目比率明確規定。 詳全文»
NCC是財團的提款機!我們拒絕為「通傳法草案」背書!
Posted 十一月 19th, 2007 by yuting
集合時間: 11/20週二上午9:20,活動 9:30開始
抗議地點: 中華電信總公司(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1段21-3 號)公聽會召開處
內容: 詳全文»
【相關評論】NCC是財團的提款機!我們拒絕為「通傳法草案」背書!
Posted 十一月 19th, 2007 by yuting--公民媒改聯盟等六十八個公民團體拒絕參加通傳法草案公聽會
【2007.11.19/公民媒改聯盟/聲明】
NCC在9月28 日辦完第一次「通訊傳播管理法(通傳法)草案」公聽會,當天會後NCC立即發佈新聞稿,對外發佈宣稱 「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第三天公聽會修法政策方向獲致肯定新聞稿,這種說法不但與事實不符,根本就是掩耳盜鈴。數周後,NCC 重新俢訂的「通傳法草案」,証明當初自稱的「肯定」,其實是與財團達成的共識。在「新版」草案內容曝露了NCC只是假借公聽會「漂白」自己的預設立場。令人憤怒的是,公民團體在第一次公聽會中提出的多項意見幾乎完全不被採納,而所謂「新版」草案,卻在財團的「建言」下,更向電信及廣電業者利益傾斜。 NCC無疑是假公聽,真護航! 詳全文»
媒體改革、公民參與
Posted 十月 1st, 2007 by yuting--我們一定出席「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公聽會
[07.9.29/管中祥/撰]
9月10日,「通訊傳播管理委員會(NCC)」公佈了「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本草案將重整現有的廣電法規,對於台灣媒體產業發展,以及消費者權益保障,文化多樣性將有重要影響。社會公民有必要理解及參與這個嚴重影響我們未來法案,不容財團繼續壟斷媒體! 詳全文»
- 3 篇回應
- 瀏覽次數: 1545
婦團反對公共服務節目播出比例下限鬆綁
Posted 九月 28th, 2007 by vehicle【2007.09.28╱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繼續召開第五至六場「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公聽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提出通傳法納入保障勞動條件和組織財務透明等規範,婦女新知基金會和學者表明反對商業廣播電視的公共服務節目播出比例下限鬆綁。 詳全文»
廣電業者關注 通傳管法草案內容自律機制
Posted 九月 27th, 2007 by vehicle【2007.09.27╱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報導】
「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公聽會今天再辦兩場,廣電業者對內容管理自律機制與廣告時間鬆綁表達高度關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回應表示,未來頻道事業內容管理機制先由媒體自律、媒體商業團體外部自律、公民團體他律監督,最後才由政府以法律規範。 詳全文»
NCC大小眼!偏愛財團! 藐視人民!--我們對 NCC傾向業者表達強烈抗議!
Posted 九月 21st, 2007 by ishtar0119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 共同聲明>
2007/9/21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日前公佈「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對於設立公評人機制、新聞部門簽訂自主公約;新聞及兒童節目不得有置入廣告的規範,我們予以肯定。然而,整體而言,「通傳法草案」內容偏向媒體所有權「去除管制」的思維,對跨媒體經營大幅鬆綁、取消有線電視垂直整合限制、缺乏退場機制、對限制外資比例態度曖昧,無法有效解決本地媒體壟斷問題;並且取消本國自製節目比例、刪除對公共電視之補助,降低業者公共責任,此一發展不僅影響本國媒體產業與文化甚巨,對媒體從業人員的權益、媒體專業表現與社會責任也將出現負面影響,實非負責任的媒體主管機關應有作為。我們的疑問是,NCC對原本該監理的對象如此寬待,又置所有閱聽大眾的權益何在? 詳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