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傳法

【傳播論壇】2008媒體公民會議記要(三):我們需要什麼樣的通訊傳播管理法

【2008.5.28/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陳美靜記錄】

由 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傳播學生鬥陣、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合辦的媒體公民會議在各方的關注下,參與人數 在5月25日「我們需要什麼樣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議程中達到高峰,來自產、官、學界的不同公民齊聚,從不同面向探討將影響台灣傳播至鉅的「通訊傳播管理 法草案」。  詳全文»

通傳法 媒改團體提5大質疑


【2007.11.21/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舉行「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第二次公聽會,媒改團體提出五大質疑,包括反對刪除徵收業者「特種基金」、反對不當開放外資、反對取消跨媒體經營限制、反對降低業者違法罰鍰、反對刪除本國自製節目比率明確規定。  詳全文»

新通傳法草案減罰則?NCC:考量業者承受力

category :

【2007.11.20/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擬定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將罰鍰級距修正為十倍為原則,引發媒改團體質疑是減罰則幫媒體業者卸責;NCC副主委石世豪今天表示,罰則的目的是要促使業者改善,重罰並非唯一的方法,還須考量業者的承受能力,才能達到最佳效果,NCC絕無偏袒任一方。  詳全文»

通訊傳播管理法增修13項重要規定並完成第二階段公聽會

category :

【2007.11.20/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新聞稿】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繼9月下旬第一階段6場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並納入修正原草案版本後,於今(20)日召開「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第二階段公聽會。新版草案採納各界意見後修正多項規定,包括「變更市場參進機制為許可制及登記制兩種」、「重新定義廣播電視及通訊服務事業」、「修正外資投資通訊傳播事業之上限」、「增訂特定通訊傳播服務市場之界定程序」、「釐清具有顯著市場地位者(Significant Market Power, SMP)之適用範圍及其義務」、「擴大通訊傳播普及服務之範圍」、「檢討修正頻率核配機制」、「明訂頻率轉讓及二次交易規範」、「增加公民團體參與頻道事業自律之機制」、「合理化調整罰鍰額度之級距差異」等。  詳全文»

抗議通傳法向財團傾斜 媒改團體拒背書


【2007.11.20/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報導】

「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今天召開第二次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公聽會,公民媒改聯盟及媒體改造學社等公民團體上午至公聽會場外抗議,表達反對NCC刪除徵收業者特種基金、不當開放外資、取消跨媒體經營限制、降低業者違法罰鍰等訴求,拒絕為通傳法草案背書。  詳全文»

通傳法草案預設立場?NCC:資訊公開充分溝通

category :

【2007.11.20/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報導】

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今天舉行第二次公聽會,公民媒改聯盟等團體質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已預設立場。NCC副主委石世豪今天表示,NCC對草案的內容、資訊充分在網站上公開披露,充分與外界溝通,對所有團體一律平等看待,希望媒改團體能基於事實、理性討論。  詳全文»

【傳播政策ABC】廣播電視換照

[2007-11-12/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 羅世宏撰]

今年6月2日,紐約時報刊登一篇FCC委員Michael J. Copps(民主黨籍)的投書。在這篇投書中,Copps委員對美國現行無線廣播電視換照換照制度多所批評,認為媒體集團化的壓力下,FCC已悖離換照制度真正的精神,改採業者所樂於採用的流於形式化和儀式化的「明信片換照」(postcard renewal)。

長年以來,換照作業聊備一格,FCC在進行換照審查作業時缺乏實質審查。美國過去數十年來的換照制度,在FCC廢弛換照實質審查職務的情況下,反映出來的是FCC朝向解除管制的政策方向。對Copps來說,這是令人遺憾的發展。  詳全文»

【傳播論壇】通傳法應重視多元文化

【2007.11.8 / NccWatch公民行動網 / 管中祥 / 撰】

NCC發言人石世豪在11月6日NCC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第二次「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公聽會預計在 11月19日舉行。這項宣布雖然與原本NCC打算在10月底完成草案公聽的說法,足足晚了將近兩個多禮拜,但也讓人期待NCC在9月份第一次「通傳法草案」公聽會後,到底會有什麼樣的改變?而第二次公聽會召開時,「通傳法草案」是否仍像第一次一樣的「重財團、輕弱勢」?  詳全文»

【傳播論壇】盲點論戰:試解讀通傳法草案不同意見書

【2007.10.28∕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Ocat∕撰】

攸關台灣通訊傳播產業發展的通訊傳播管理法,即將進入下一階段的公聽會程序。在第一階段的公聽會程序中,NCC與產業、公民團體與學界專家進行第一階段的意見交流,而NCC亦允諾將針對各種意見繼續進行修正。此外,我們在網路上也見到NCC委員對於此部草案所提之相關意見,在NCC第193次委員會議討論案中,由劉幼琍委員與石世豪委員所提出之不同意見書,特別針對廣電與電信產業匯流管制之影響,以及修法原則與精神分別提出說明與建言,筆者以為有助於對此部草案之理解與思考。特別是以「中高度程度匯流原則」為目標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為了服膺當代產業匯流的現況及未來發展,引進歐盟架構指令(Framework Directive)的層級模式為管制架構,將之區分為電子通訊網路(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network, ECN)、電子通訊服務(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service,ECS)及內容服務層,將通訊傳播產業進行分層管制。不過,先進國家管制法令雖然進步,但是否全然適用於台灣特殊的廣電與電信結構?是否有助於產業匯流發展,同時刺激台灣廣電事業之民主化?則有必要進一步釐清。  詳全文»

NCC大小眼!偏愛財團! 藐視人民!--我們對 NCC傾向業者表達強烈抗議!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 共同聲明>


2007/9/21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日前公佈「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對於設立公評人機制、新聞部門簽訂自主公約;新聞及兒童節目不得有置入廣告的規範,我們予以肯定。然而,整體而言,「通傳法草案」內容偏向媒體所有權「去除管制」的思維,對跨媒體經營大幅鬆綁、取消有線電視垂直整合限制、缺乏退場機制、對限制外資比例態度曖昧,無法有效解決本地媒體壟斷問題;並且取消本國自製節目比例、刪除對公共電視之補助,降低業者公共責任,此一發展不僅影響本國媒體產業與文化甚巨,對媒體從業人員的權益、媒體專業表現與社會責任也將出現負面影響,實非負責任的媒體主管機關應有作為。我們的疑問是,NCC對原本該監理的對象如此寬待,又置所有閱聽大眾的權益何在?  詳全文»

12下一頁 ›最後一頁 » : 頁數 1 / 2 | 符合篇數 14
Add to calendar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