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政策ABC]
【傳播政策ABC】公視董事長要人閉嘴 太超過!
Posted 一月 14th, 2010 by telshl【2010.01.14/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羅世宏撰】
公視基金會董事長鄭同僚日前向法院聲請「假處分」,禁止陳世敏等八位董事「出席」公視董事會,禁止渠等「行使或使他人代理行使董事之一切職權,或以董事之身分為任何行為,並不得以說明會、網際網路、媒體傳播或其他方式為足以損害聲請人名譽、經營或營運之行為,亦不得為任何妨礙、干擾或阻止之行為。」在兩造對立、和解或對話困難的情勢下,各自採取有利的法律手段,當可理解。然而,這次爭議茲事體大,後續負面效應不容輕忽。
歷來都是政商勢力想方設法讓媒體閉嘴,但這次卻是公共媒體董事長以法律手段形同「封口」,侵害陳世敏等八位董事的言論自由。公共媒體不應畏懼或限制任何人公開討論公視相關事務,反而應主動尋求各界對公視的建議或批評,完全沒有理由在對方尚未「損害公視名譽...」之前,即預設對方有此意圖或行為,並以如此粗暴手段預先予以噤聲。
反過來說,爭取並保障任何人自由表達與評論的權利,不僅是公共媒體賴以維繫的珍貴資產,也是公共媒體最應該捍衛的價值。否則,未來任何人若以不當手段封公視的口,誰還願意為公視仗義聲援?更何況,鄭董事長訴諸法律限制他人言論自由,或已引起各界非議與不齒,本身可能即已達到足以「損害」公視名譽之行為了。難道只容董事長放火,不許董事點燈?一方面預防對方「損害」公視名譽之未遂行為,另一方面卻縱容自己「損害」公視名譽之既遂行為。想想,董事長這種作為不是很荒謬嗎?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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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政策ABC】公廣集團的「入籍」問題 也需馬上辦
Posted 十二月 30th, 2009 by telshl【2009.12.30/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羅世宏撰】
今天有家報紙頭版頭條刊登了一則溫馨的小故事,「求救信 馬上辦 印尼小人球 總統助入籍」。事無分大小,人無論尊卑,總統的重視,開啟解決類似「印尼小人球」等長期未解的問題。
以小見大,同樣長期延宕的公視法修法工作,歷經兩次政黨輪替,仍舊在原地踏步,「公廣集團」長期妾身未明,集團運作的法律依據和財務基礎尚未健全,甚至同可以說還未解決「入籍」問題,也亟需總統關切:集團成員之一的華視缺乏政府經費挹注,擺盪在公共價值與商業生存之間,已經岌岌可危;宏觀電視、客家、原住民族電視台分別由三個不同的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每年議約和驗收,運作自主性與經費額度缺乏可靠保障;更別說公共電視本身亦面對長期經費不足、節目製作與預算屢遭政治掣肘的問題。
這些都亟需儘速全盤修法,讓事實上已建立的「公廣集團」,能在健全的「公廣集團法」下運作。無奈這項公視法修法工作,一直在政黨權謀和執政者缺乏擔當的情況下,一再被「晾在一邊」,千呼萬喚還是不出來。 詳全文»
【傳播政策ABC】傳媒併購大步走 政府讓路靠邊站?
Posted 九月 16th, 2009 by telshl
【2009.09.16/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羅世宏撰】
驚聞台灣大寬頻日昨以300多億(另有報導說是500多億)併購凱擘旗下的有線電視系統和代理頻道,名符其實成為有線電視系統的龍頭,也將台灣通訊傳播市場垂直與水平集中化現象推至另一個新的高峰。
近幾年, 通訊傳媒匯流大勢猛不可檔,但這不表示業者瘋狂併購即屬合理合法。 詳全文»
【傳播政策ABC】Web2.0下的災難傳播學
Posted 八月 16th, 2009 by cherlly1000【2009.08.16/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鄭仲堯撰】
台灣發生了百年難得一見的大洪患,一時間摧毀家園無數,許多災民處在生死存亡的邊緣亟待外界立刻伸出援手,救難行動開始和時間賽跑。在這種大規模的災害之下,資訊的傳遞顯得格外重要,災情的充分揭露才能使得救難能量有效發揮在對的地方,而災難動盪帶來的社會惶惶不安,也必須透過將災情與救災行動資訊的完整告知社會大眾,方能穩定人心,進而引領民間力量投入救災。 詳全文»
【傳播政策ABC】公民應參與廣電撤換照審議過程
Posted 八月 1st, 2009 by telshl【2009.08.01/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羅世宏撰】
最近NCC對外表示,未來將納入公民團體,將公民力量引進廣電換照的實質審議過程。相較於第一屆NCC委員會,二屆委員會在公民參與這個部分的思維與作法相對較為進步,值得肯定。 詳全文»
【傳播政策ABC】無線數位電視頻率釋照應考量的諸多問題
Posted 七月 17th, 2009 by telshl【2009.07.02/ 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羅世宏撰】
無線數位電視第二單頻網頻率據聞將朝向審議加拍賣的方式進行釋照。此外,現有無線商業電視(也就是俗稱第一單頻網)如中視、台視和民視,未來在執照到期後亦可能將不再換照,而是改採頻率收回再重新拍賣的方式。
此一政策轉變不可謂不大,媒體報導捕風捉影可能言過其實,而且還需經過公聽過程,尚未形成政策,也不應草率施行。
與此有關,若採拍賣方式釋照,無線數位電視頻率釋照政策還需配套考量諸多問題,必須同步處理、釐清或解決: 詳全文»
【傳播政策ABC】數位無線電視頻譜釋照政策評議
Posted 七月 2nd, 2009 by telshl【2008.07.02/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羅世宏撰】
針對第二梯次無線數位電視頻率執照釋出的政策,交通部終於有了動作。交通部規劃明年釋出最多5張數位無線電視執照,現有無線電視台將增加為10台,並且首度採取競標制。至於在釋照程序上交通部與NCC之間的分工,是先由交通部進行規劃,獲行政院同意後,由NCC接手後續釋照方式與作業。
事實上,2007年5月,NCC也曾舉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第二梯次數位無線電視執照開放計畫方案聽證會」,但在NCC聽證會後,整個無線數位電視頻率釋照方式停擺。這一停,停了兩年之久! 詳全文»
【傳播政策ABC】論NCC的裁量權-- NCC不能「造法」?
Posted 六月 16th, 2009 by telshl【2009.06.16/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羅世宏撰】
這次中視及中天電視申請變更負責人一案,NCC決議有條件通過,並做成多項附款。旺旺中時媒體集團不服,認為NCC有違法濫權之虞,並且展開激烈反擊。
其中的爭議點有幾個:
1. NCC到底能不能附帶條件的行政處分, 這些附款是否合理?是否有不當連結的情形?是否有法律授權和於法有據?
2. NCC的行政裁量權有多大,這次是否有「造法」的嫌疑?
這些問題有待法律學界及實務界深入討論,未來若能釐清,可做為未來類似案件的重要參照之外, 也攸關NCC做為傳播管制獨立機關未來的定位與運作。 詳全文»
【傳播政策ABC】有條件通過旺旺三中案 NCC太客氣了!
Posted 六月 1st, 2009 by telshl【2009.06.01/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羅世宏撰】
近日NCC有條件通過中視、中天負責人變更案,以附附款方式責成中視和中天履行若干責任,以降低旺旺集團跨媒體經營中時、中天和中視可能帶來的內容單一化、言論集中化的負面疑慮。
說實在,NCC這項決定已經是理想打折的決定,在各種顧慮下,最終還是不敢向「先上車後補票」的媒體併購案說不。然而,我們也要肯定NCC,至少沒有被財團挾持,仍願意竭力扮演獨立機關把關公共利益的責任,不輕易向鑽營法律漏洞的財團低頭。
這項有條件通過的決定,竟然引起旺旺所屬報紙及電視媒體連日圍剿,口氣倨傲與無遮攔的程度,實屬空前。 不過,中時中天中視的聯手圍剿,大搞一言堂的結果,似乎更證明了NCC的決定是對的,這個跨媒體集團為了自身的利益,絕對是不惜發動或甚至製造輿論的。否則,為何三中不報導民間及學界對此「通過」的決定仍感有所不滿,或是有人支持NCC要求三中履行的七項附款?
旺旺三中集團大可繳回中視的無線電波頻率以示抗議,絕不可以公器私用,兼又指揮主管機關審案,要求主管機關非通過其跨媒體併購不可;主管機關獨立行使職權若損及其利益,則發動旗下各種媒體,對NCC委員進行謾罵式的人身攻擊,實在是太過氣焰囂張。 詳全文»
【傳播政策ABC】中視、中天申請董事長、董監事及總經理變更案聽證會專家鑑定意見書
Posted 五月 15th, 2009 by cherlly1000【2009.05.15/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羅世宏撰】
壹、前言:重大媒體交易 不容私相授受
依據廣播電視法第四條規定:「廣播、電視事業使用之電波頻率,為國家所有,由交通部會同主管機關規劃支配。前項電波頻率不得租賃、借貸或轉讓。」同法第十四條亦規定,「廣播、電視事業之停播,股權之轉讓,變更名稱或負責人,應經主管機關許可。」
NCC近日決議將針對旺旺集團負責人蔡衍明購買三中媒體一案,召開聽證會,筆者在此表示高度肯定之意,並呼籲NCC對此重大媒體股權轉讓交易,應嚴予把關,勿急於許可;而且聽證會必須公諸大眾以昭公信,為往後類似案件建立典範,以期有助於媒體自由市場之健全多元。 詳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