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論壇】「甘嘸價好康?」:淺淡軟性新聞置入

【2008.07.31/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涂智翔撰】

上週紐約時報刊載一篇「布景上的產品置入」(A Product’s Place is on the Set)的報導,內容有關福斯電視網在拉斯維加斯的子公司KVVU,近幾個禮拜的晨間節目中,兩位主持人桌面上擺著麥當勞的冰咖啡,但整場節目下來卻沒什麼動到杯子,被認為是明顯的置入式行銷。當地媒體披露這件事後遂引發美國國內的討論,麥當勞的發言人說晨間節目是個促銷咖啡的「自然場域」(natural place);KVVU也出面澄清,表示這項商品置入僅在晨間節目,而且是軟性的生活新聞時段;電視台同時宣稱如有麥當勞的負面消息絕不避諱報導,更保証這些產品置入不會出現其它時段或硬性新聞中。

對照KVVU的情況,台灣電視新聞只有過之而無不及。台灣電視新聞的主播檯前雖然沒有擺著麥當勞,每天卻也有著為數不少的美食及生活新聞。筆者日前中午看某家新聞台時,主播在播報完店家美食,隨後還「貼心」的說如果觀眾有興趣的話,歡迎來電至電視台的服務電話,會有專人提供相關資訊。擺明是告訴大家:剛剛那則不是新聞而是「廣告」。然而有趣的是,政大王泰琍教授曾做過一份有關節目類型、置入策略以及有無揭露出資廠商對於觀眾的影響。研究結果指出如果電視新聞誠實揭露出資廠商的話,觀眾不僅不會排斥,甚或會有正面的態度。但如果因此片面理解為只要電視新聞願意揭露出資廠商,便可以光明正大的做置入式行銷的話,那絕對是大錯特錯!

筆者認為國內對於新聞置入性行銷的爭議中,就先前討論看來,硬性新聞相較於軟性新聞更受到重視,這是因為前者涉及政府、政黨運用經費作政策、政績宣傳引發敵對政黨及民眾反感,相較下較不重視這種看似「報好康」的軟性新聞;有甚者,認為這些「好康」新聞也算對觀眾有益的資訊。但是,這些「好康」本應該是新聞之後以廣告的形式播出,而今偽裝成新聞在播報時段出現,一來相對擠壓了其它非「好康」的新聞;再者,對媒體而言,乍看除了廣告外又多賺了置入式行銷這筆,卻也使得他們更折服於廣告主,難保媒體對於這些廠商能有持平的報導。再加上揭露後就得列入廣告秒數,容易犯了超過規定的廣告時數上限或是廣告與節目未區分而受罰,也因此多數電視新聞抱持著僥倖及貪小便宜的心態不願揭露,最終犧牲的仍是觀眾知的權利。

回到管制層面上,傳播內容一直是NCC的重點業務,其中節目廣告化(泰半也都是置入式行銷)也一直是裁罰的大宗項目。NCC公佈「檢舉違法傳播內容獎勵要點」,開放社會大眾共同監督媒體,是值得肯定的作法。但一個巴掌拍不響,公佈媒體業者違規時,是否也可試著公佈違規內容的贊助廠商,讓民眾知道是哪些企業贊助置入?社會大眾或許也可以思考我們的新聞節目中真的需要那麼多的「好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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