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政策ABC】傳播政策的兩隻手

【2008.06.13/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鄭仲堯撰】

談到傳播政策,許多人腦海中第一個浮現的往往是NCC。但事實上NCC僅僅是負責通訊傳播秩序「監理」的部份,傳播產業的發展就像打一場球賽,一場精彩的比賽不僅需要好的裁判維持比賽的秩序與流暢的節奏,也需要好的教練訓練實力堅強的球隊,對應於政策上則是「輔導」的部份,而這個部份的業務目前仍是由新聞局所挑大樑的,未來則可能納入文化觀光部的管理範疇之下。「監理」與「輔導」是傳播政策不可偏廢的兩隻手,擔負傳播產業輔導大任的新聞局,在傳播政策上的責任事實上並不遜於NCC。

在過去的一段時間裡,由於政黨立場的歧見,使得本該共同合作推展傳播產業的「兩隻手」,出現了「左右互搏」的怪現象,扯後腿的小動作不說,在政策執行上也缺乏一致默契,NCC雖為獨立機關,但基於「行政一體」的原則之下,仍然需要和新聞局在共同的政策發展目標上達成一定的共識,如果各吹各的調,則恐怕讓傳播產業的發展腳步亂了分寸。

以無線數位電視的發展為例,NCC負責了硬體面的頻譜使用規劃與執照發放,新聞局則負責了內容產製的輔導,當NCC不斷的規劃執照發放的時程,內容產製的腳步是不是也能跟的上發照的時程?當第二單頻網規劃了許多高畫質電視的頻譜時,又有多少廣電業者有能力製播高畫質的廣電內容?還是只能消極的外購國外媒體所製作的內容?特別是有線電視的興起嚴重壓縮了無線電視台的市場,使得奄奄一息的無線電視台在數位內容的經營上轉趨保守,未有更多新服務的投資與開發,主頻道之外的內容也往往是虛應故事,了無新意。即便頻譜的數位化為其創造了新利基市場的機會,也因其無力創新可能的風險,而只能坐視這樣的機會消極以對,無法建構出一個足以對抗有線電視的多頻道廣電平台,繼續任由有線電視業者壟斷市場。

面對創新服務在投資上高度的不確定性,新聞局此時就應該擔負起輔導的責任了,而不是任由無線廣電的環境繼續荒廢下去,特別是高畫質頻道設立在即,雖被視為是無線廣電平台的重要利基,內容卻嚴重不足,在這樣的情況下就算發照了又有何意義?台灣在政策上一向重硬體而輕軟體,硬體建置完善了,軟體就會自動到位嗎?至少在廣電政策上,軟體面會是更大的難題,比其硬體面制度的建立,軟體面創新能量的注入則需要更多高難度的策略性思考。

除了增加更多的資源讓公廣集團發展數位內容,並鼓勵各種數位廣電內容的產製,擔任示範性的領頭羊角色之外,也應該將政策思維由單純鼓勵內容製作的「點」,拓展到解決整個大環境問題的「面」之上,真正的從內容產製的結構面改善問題。教練的職責不只是去找一些厲害的球員來示範給大家看如何打好球,,大家就會自動打好球,更重要的是針對球隊整體的問題,需要透過什麼樣的策略、什麼樣的戰術運用,把球員的潛力發揮到最好。

如果一個電視台無法獨力支撐起一個高畫質頻道,那麼是否可以透過共同投資的方式經營?目前無線廣電的平台仍然是掌握在無線台的手上,那麼內容產製不足的無線台是否可以透過和有線台的頻道業者進一步合作,充實其內容?新聞局也許不需要親自為媒體如何營運下指導棋,但也應該對於大環境發展的願景有一個明確的想像,並與業者達成共識,主動了解環境發展上的困難,建立起同業/異業間的溝通平台,媒合引介相關資源,才能有效的解決發展上的瓶頸,透過政策引導的力量讓業者更能利用數位化的契機,實踐那個願景上的目標。

此外,在政黨輪替之後,黨派立場已不應再是新聞局和NCC之間高舉本位主義的藉口,而應該建立起一個傳播政策上溝通對話的平台,才能有效整合不同政策面向上的行政能量,讓彼此在共同政策目標上的腳步更加和諧,包括政策推展的步調能夠一致並保持一定的默契(例如:內容製作成熟的速度可以和發照時程一致;如果共識上鼓勵新進業者,則同時建立有利於新進業者的輔導/發照制度。)軟硬體齊頭並進,才能有效掌握數位匯流時代的機遇,突破當前環境上的發展瓶頸,帶動傳播產業的起飛,使得傳播政策的兩隻手可以發揮最大的行政效能。

(作者鄭仲堯為中正大學電訊傳播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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