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論壇】電視數位化,電視節目更多元?

【2008.05.01/ 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 張晏蓉撰】

全球化時代到來,各國政府對於有線電視的數位化無不趨之若鶩。數位技術能有效壓縮頻寬至原本的六分之一,因此數位化後的頻道數目約可成長為現有頻道數的六倍;亦即現約一百台的電視頻道,數位化後原則上可擴增到六百台。國內致力於推動數位化之政策,部份目的即期許六百台電視頻道能提供更豐富多元的內容,落實保障弱勢、媒介多元、提供優質節目等目標。

然而,在期許政府全力推廣數位化基礎建設的同時,筆者不禁質疑六百台電視頻道是否就能達到多元?
觀察現今國內約莫一百台的有線電視頻道內容,可發現多數節目內容具高同質性。視「獲取高收視率」為最大目標的節目製作業者,往往爭相製作「大眾喜愛」的節目,於是我們發現當歌唱節目「超級星光大道」收視飆高時,類似「超級星光大道」的節目類型就有如雨後春筍般冒出;而身為「小眾」的閱聽人很可能發現自己即使將遙控器從第一台轉到第一百台,仍看不到想看的節目。而此種節目內容趨於同質的問題,是否會在頻道數目增加為六倍之後得以解決?

從經濟學的觀點來看,若頻道數目無限大,則完全競爭型態的產業結構確實可以使產品多元。舉例來說,假設A類型節目擁有3000名收視戶,B類型節目擁有1200名收視戶,C類型節目擁有800名收視戶;第一位進入市場的甲業者評估過後會先選擇製作A類型節目(擁有3000名收視戶),第二位進入市場的乙業者也會選擇製作A節目(因其進入市場後,將與甲業者均分3000名收視戶,而擁有1500名的收視戶仍大於B、C類型節目收視戶),第三位進入市場的丙業者會改選擇B節目(因製作A節目將會與甲、乙業者各得1000名收視戶,少於B節目能吸引的1200名收視戶),以此類推,第四位進入市場的業者會選擇A節目,第五位進入市場的業者會選擇C節目……。

由這樣的決策方式看來,我們可以合理推論愈多的頻道數目愈有可能促使業者製作小眾節目(上述例子中,第五位業者即選擇製作較小眾的C節目)。然而節目製作需考量的重點除了收視率,還包括「成本」。延續上段所舉的例子,假設D類型節目擁有200名收視戶,然而其製作成本需達300名收視戶才能回收,則業者絕對不會選擇虧本製作D節目,不僅如此,業者採取的決策將可能是利用「不斷重播」、「製作成本低廉的節目(例如政論節目、談話性節目)」、抑或「購買外國節目」以節省成本。因此政府若只一味推行數位化建設卻未提出相關配套措施,恐怕小眾收視戶仍無法在如此眾多的頻道中找到自己喜愛的節目。

基於成本的考量,筆者在此建議政府可提出「補貼小眾族群節目之製作成本」等相關政策;抑或透過其他方式,例如更加著力推動平面媒體、廣播等成本較低的媒體製作小眾節目,以實收多元文化之成效。

(作者為中正大學電訊傳播研究所碩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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