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論壇】工會董事之必要性

【2007.11.30∕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vehicle∕撰】

今年八月間,公廣集團內部舉行了一場工會董事的假投票,選出最有資格代表公廣的工會成員推荐進入即將改選的董事會。比起平時身處社會各方的董事們,工會成員長期身處在公廣集團運作第一線的每一個環節,自然對於這個組織的運作與願景比起一般人有著更多的想法與使命感,對於組織有著更為深刻的理解。特別是在面對實務與理想上落差時,工會董事的倡議,實乃將第一線實務工作者的處境,更具體的帶進決策中心,也為公廣集團下的媒體工作者爭取更好的勞動條件。

公共媒體代表著某種媒體理想實踐上的典範,產業民主自是其所追求的目標之一,員工董事的制度在許多其他國家的公共媒體早已行之有年,然而今天在工會董事的挫敗卻無疑地讓這樣的理想挨了一記悶棍,主管機關新聞局現在能做的僅僅只是將工會所推荐的人選列入候選名單嗎?在其更積極的作為上,或可透過公視法修法的機會,將員工董事的體制明文以法律加以規範,保障第一線工作者的聲音不會在董事會決策的過程中被犧牲。

特別是公視身為一個非營利的公共媒體,理應有更大的空間落實這樣的理想,同為公廣集團的華視工會,在其董事會中佔有一席之地早已行之有年,越商業的媒體卻反而越有實踐產業民主的機會豈不諷刺?而且時值公廣集團意欲整合轄下的不同媒體,這種組織文化上的落差也不利於兩者間的整合,繼續各吹各的調,難以建立身處在同一個公廣集團下的信任與共識。

工會董事的存在對於公共媒體而言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在其鎮日倡言公共媒體在社會中的民主角色時,實則必須由其自身的內部民主做起,而內部民主精神的落實首先就是讓員工的聲音不致在決策的過程中被犧牲,特別是長期身處其中的員工比其來來去去的董事們,更清潔明白組織運作的細節,員工董事的意見事實上也是一項很好的資源,去檢視許多決策與其實踐上有否扞格之處,使得媒體更有效率的運作;而一個有自信、有尊嚴的媒體工作者,也才更願意為公共媒體所訴諸的理想積極付出,因而我們強烈呼籲將員工董事的制度明文落實於公視法修正案中,而非任其搖擺於審議委員高度不確定性的喜好中,更為全面性的落實公共媒體的民主精神。

(作者為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駐站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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