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14/nownews/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日接獲多起民眾投訴,指責合力轉播北京奧運的無線四台,竟然多次在比賽關鍵時刻插播廣告,完全忽視觀眾的收視權益,NCC今(14)日上午指出,無線四台若出現「廣告超秒」,將被處以新台幣9萬到120萬的罰款!NCC也呼籲參與轉播的電視台,應該優先考量觀眾權益。
中華女壘12日出戰加拿大,球迷沒辦法看到上午9點半的現場實況轉播,因為拿到轉播權的無線台竟然等到比賽打完後,下午1點才延遲播出,網路上不滿的聲浪越來越大。
有網友表示,射箭比賽銅牌戰轉播,到了一半變成卡通,讓他十分不滿,也有網友說,沒有看到籃球轉播,只有看到偶像劇「籃球火」,讓他簡直火冒三丈。
對於這些引發抨擊的北京奧運轉播亂象,NCC今天表示,已經展開相關事證的蒐集,若發現轉播的無線四台出現廣告超秒情況,會積極處理,並處以新台幣9萬到120萬罰款。
而針對轉播內容安排部份,NCC今天則是表示,政府不宜直接介入,僅能提出道德勸說,提醒業者要顧慮消費者心聲。不過,NCC也提醒,這次聯手轉播的無線四台服務品質和觀眾反映,均將成為未來頻道監理和評鑑的重要參考依據。
NCC表示,依據廣播電視法第31條及施行細則第34條規定,節目時間達半小時者,得插播一次或兩次廣告,現場實況轉播時,廣告插播要選擇適當時機,並且考量轉播賽事的完整性,儘量於中場休息或暫停時刻插入廣告,以滿足觀眾的收視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