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4/ 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 /vehicle整理】
一、業者建議開放無線電視HD試播 NCC認為有難度
二、行動電視業務 業者建議開放聯營合資
三、行政院退回通傳管理法草案
一、業者建議開放無線電視HD試播 NCC認為有難度
奧運將至,業者建言NCC希望能趁著奧運到來,讓相關業者進行數位無線電視高畫質(HD)試播,不過NCC則認為有難度。NCC表示,如果要試播,業者還得考慮現在進行設備採購是否來得及,而且在用戶部分,如果真的試播,奧運結束後,用戶還能收視什麼節目將是個問題。NCC言下之意,對於試播的看法是頗有困難。
二、行動電視業務 業者建議開放聯營合資
開放行動電視業務要採新釋照或利用既有平台提供還未有定論,不過4家行動電視試播業者一同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供書面建言,希望能夠讓業者申請聯營或合資,並一起使用較大頻寬。在NCC的行動電視新釋照規畫方案中,NCC原擬釋出3張6MHz頻寬執照,執照效期為6年。但業者表示,希望能由業者申請聯營或合資,可一起使用12~18MHz,這也因應新的通傳法草案所規劃的3層架構,並不贊成NCC規劃的發照各核配6MHz,因為業者財力有限,如DAB與WiMAX業者拿到執照後都還要籌錢,不應該再重蹈覆轍。
三、行政院退回通傳管理法草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力推的整併電信及廣電三法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日前遭行政院要求重新檢討,建議NCC採漸進式、階段性修法方式進行。整併電信及廣電三法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NCC在去年十二月二十日報送行政院,NCC草擬的通傳法草案捨棄傳統電信、廣播電視二元管制架構,改基礎網路層、營運管理層及內容應用服務層三種水平層級管制,希望因應傳播科技匯流趨勢,提升電信、廣播電視跨業經營可能性。行政院也參酌NCC之外其他部會的意見,認為目前其他各國因應數位匯流的修法與立法多採漸進式,建議NCC採漸進分階段的方式,所以要求其再重新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