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視窗】Comcast封阻點對點網路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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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9∕Conde Nast Portfolio∕Sam Gustin報導∕NccWatch摘譯】
Comcast寬頻變「禁」頻?

「美國ISP業者認為『資料傳送不平等待遇』最激烈的案例」是什麼呢?是美國Comcast封阻點對點(P2P)網路的上游流量。美聯社測試Comcast的網路,發現許多點對點(P2P)資料傳輸遭封阻。美聯社注意到,假如「由其他ISP業者廣泛應用 Comcast刻正使用的技術,那麼像是BitTorrent、eDonkey, and Gnutella等P2P檔案分享網路,將會受到嚴重打擊。」

美聯社進ㄧ步表示:「當這些主要為人所知,作為有版權的音樂、軟體和電影的來源,P2P業者BitTorrent的出現,更是被視為迅速傳播正當內容的合法工具。」ㄧ些分析師估計P2P網路(直接連結兩端的用戶,反對像是Portfolio.com這種將基礎伺服器集中化的業者),將對介於50%-90%的網路流量與否負責任。美聯社在費城與舊金山兩地,使用P2P軟體BitTorrent嘗試取用取用欽定英譯本聖經(1611年由英王詹姆斯一世欽定)的數位版本。它發現,Comcast封阻三項資料夾中,其中兩項的傳輸,致使一些匿名網友對此發出議論:「Comcast為什麼討厭耶穌?」

Comcast發言人Charlie Douglas告訴美聯社,Comcast公司本身使用「富有經驗」的方式去「管理」網路、確定頻寬或容量,這是適當的分配。Comcast也指出,P2P的運載本身就比其他運載,如Email,較無即時性。

Douglas 進一步表示:「Comcast沒有封阻任何應用軟體的取用,包含P2P軟體BitTorrent」
照字面上來看,這句話屬實,因為用戶仍然可以取用這些應用軟體。不過美聯社發現Comcast封阻的是「BitTorrent完整資料的上傳」。

網路中立提倡者表示,這經驗說明,保持網路自由與全然公開是很重要的。公開網路聯盟(Open Internet Coalition)法律總顧問兼執行長Markham C. Erickson說:「關於Comcast限制消費者網路流量的新聞,是考驗寬頻提供者能耐的最新例證,證明寬頻業者做單方面、且不透明的決策,影響消費者能透過網路收發什麼訊息。在沒有透過聯邦法令的途徑,提供界線防止差別對待的行為之下,消費者並不知道,是否Comcast的例子,是所有問題的冰山一角。」

Markham C. Erickson 進一步表示,「還有其他遭封阻嗎?還有任何單方面的決定已經執行,國會必須回答這些問題,保護消費者,並重新建造法令,維持一個開放的網際網路環境。」在P2P的網路運作上,人們需要上傳內容,這樣其他人才可以下載其內容。換言之,幾乎是理所當然的「沒有上傳、就沒有下載」

儘管「Comcast封阻點對點傳送」這項謠傳,已經在各個科技圈盛傳已久,不過美聯社的探查,是寬頻網路遭封鎖的首要決定性證據。美聯社發現Comcast與加拿大一間稱為Sandvine的公司使用相似的科技做產製,這間公司控制並「指揮」P2P傳輸。Comcast對於某些資料能否在網路上流通的作法被揭露,而同時,從美國科技界矽谷至政治界國會也對網路中立性展開激烈辯論。

幾年來,大寬頻網路公司一直暗示著,因為其擁有傳輸線路,所以他們應該有權決定,何種內容通過這些傳輸線路被寄送出去,他們也聲稱擁有一項權力,對於給予一些優先權的內容,索取較多費用,或者封鎖其他的頻寬分配。

AT&T前執行長Ed Whitacre在BusinessWeek雜誌上,公開表露的ㄧ段話,也反映了大多數寬頻提供者的立場:


Google和Yahoo想要做的是,免費使用我的頻寬線路(pipes),但我並未讓他們這麼做,因為我們花費鉅資在這上面,我們必須回收成本。所以必須進行一些機制-當人們使用這些頻寬線路(pipes),必須為此付出部分金額。為什麼可以允許他們使用我們所架設的線路(pipes)呢?網際網路不可能是免費的,因為我們和有線電視公司已經做了投資,Google 或 Yahoo 或 Vonage或任何人,期待免費使用這些頻寬線路(pipes),真的毫無道理!

Whitacre說的有其道理,這些寬頻業者花了大筆錢建造網際網路,他們「付了這些線路(pipes)的建置費用」,Whitacre和其他人主張,應該由他們決定遊戲規則。而這次的新聞透露,當前Comcast封阻P2P傳送是一項證據,至少已經有一家寬頻業者開始付諸執行,在他們的網路上「管理」內容。

不用說,在這背景之下,難怪會有Google有意自己建造全國網絡-甚至全球-無限寬頻網絡的傳聞出現。
網路中立提倡者爭論,網際網路以更擴張為全球傳播的現象,精準的創造了大量財富,因為他已經發展成公開傳輸管道。假如寬頻業者,有能耐去不公平對待某幾個內容提供者,網路中立提倡者論稱,「提供創新服務的公司,如Google就難以嶄露頭角。」

網路不平等待遇的最終結果將會發生一個情況,一些像是Comcast公司將與Yahoo簽署排外條款,只提供給Comcast的用戶去使用Yahoo的搜尋。理論上而言,Comcast能夠完全封阻消費者近用Google,或若要使用Google的搜群引擎將索取高額費用。

基本上,任何想要透過寬頻線路(pipes)傳送內容或服務的公司,覺得很擔憂,因可預料寬頻網路公司的大小眼、見錢眼開。這也是為什麼兩方都開始派出遊說者遊說華府,企圖影響法律制訂者與管理者當前混亂的立法與法令,都需要網路中立-或者禁止寬頻業者不公平的對待某些內容業者。

對於美國北達科達洲具有影響力的參議院委員會Byron Dorgan說,寬頻業者不公平對待某些種類內容業者的意外事件,已證明需要藉由立法保持網路中立。

網路中立提倡者迅速且猛烈對Comcast封阻P2P上傳做出回應。公民團體「公眾知識」主席Gigi B. Sohny在議會上表示:「這一系列的壞案例顯示,大寬頻公司如何威脅消費者且濫用他們的權利。」

「Comcast對於『消費者可以使用多少頻寬,並且削減他們,已秘密設下限制』,這件事已經曝光了。」Sohny進ㄧ步表示,「現在,Comcast又被發現藉由類似駭客的技術,去消減所有P2P傳輸的頻寬,同樣也沒有告訴消費者,他們做了這件事。」

政策制定者總是說,等政策出現問題再說,而不願意為了維持網路自由與公平待遇而快速推動立法。但除了Comcast事件外,Verizon電信公司的簡訊封阻事件與AT&T對於珍珠果醬(PEARL JAM)樂團演奏會的審查等事件上,都很清楚的反應了,我們的政策是有問題,改善它是刻不容緩的事情。

一個總部在華盛頓的媒改團體Free Press,擁護網路中立,也嚴正批評上述事件。媒改團體Free Press發言人Jen Howard告訴美聯社:「我們不相信,任何網路提供者可以不公平待遇、封阻他們消費者去收發網路上合法的內容。」

Google網際網路工程師Paul Tony Watson告訴美聯社,Comcast的行動在法律上或許合理,但他說,在網路上這應該是一個前兆-且我們與他的關係-可能將與現在很不相同。

Waston說:「那是他們的網際網路,他們可以做任何他們想做的事情,我關心的是這個先例,在過去,當任何人與ISP連接上,同時他們也連線至網際網路,這唯一決定是價格與頻寬。現在,他們繼續做了較多複雜的決定,例如價格、頻寬,以及我可以從網路上獲得什麼服務。」

原文出處:http://www.freepress.net/news/2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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