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7.16/BBC News/涂智翔摘譯】
音樂下載商店如蘋果的iTunes,在歐盟主管機關所制訂的新規定下,將能夠快速成為一家營運整個歐洲的音樂下載商店。
近來iTunes不停的與不同歐洲國家協商有關販售音樂的權利。
歐盟執委會表示,音樂創作人應該要能夠從歐盟27國家負責處理音樂版權金的著作權專業團體(collecting societies)中自由選擇。
這項規定也將讓這些專業團體能夠在不只一個國家授權其音樂。
音樂版權在歐盟成員國的銷售是分開個別進行的。結果造成網路音樂下載的美國市場(比歐洲)大得多。
歐盟執委會想讓這些著作權團體能在歐洲中相互競爭,並且終結限制跨國交易的條款。
反托拉斯的判定也將放寬,使廣電業者更容易透過他們選擇的單一專業著作權團體去取得整個歐盟範圍內的網路、有線電視以及衛星執照。
但是,這項決策仍然允許這些團體維持他們現有的雙邊協議系統,也允許他們在目前營運所在地的國家,維持制訂音樂權利金等級的權利。
這項決策得到兩家公司的讚揚,他們曾向歐盟執委會抱怨過英國線上音樂供應商──Music Choice和總部位於盧森堡的廣電業者RTL。
文化爭議
歐盟競爭委員會委員Neelie Kroes週三表示:「這項決策將有助於文化多樣性,透過鼓勵專業團體提供詞曲創作者更好的交易條件,拿到更多他們該得的錢。」
「它也會促進衛星、有線和網路廣播的發展,給予聽眾更多選擇並給作者更多可能的收益。」
但這項決策被代表專業團體的國際詞曲創作者聯盟(Cisac)所譴責,他們表示這項舉動將傷害文化多樣性以及創作者的收入。
該項批評也獲得包括Paul McCartney、和Pink Floyd團員David Gilmour等搖滾明星在內的歐洲歌曲創作者聯盟(ECSA)的迴響。
他們表示(這項政策改變所帶來的)「激烈競爭」將傷害小型專業團體以及較不為人知的音樂創作者。





